壳牌石油期货市场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以下特征:
(1)为了防止大投机套保行为,有些原油交易商已经选择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对冲操作,并且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以将一部分资金在合约上进行套期保值,这样就避免了爆仓的现象。
(2)由于合约数量有限,因此可以根据合约的期限、月份等,进行买卖,规避了投资者做多的风险。
(3)投机者想要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可以通过低风险对冲来降低市场波动性,从而实现合理的资产配置。
(4)因为投资者可以利用原油期货合约、期权等多种工具实现资产保值,而原油期货上市之后,就需要交易者对产品进行风险对冲,这样一来就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通过套期保值才能实现在高风险下获得收益。
原油期货交易制度的现状与创新都很高,但原油期货套期保值的方式有哪些呢?
一、交易所为交易者提供做市商制度
原油期货交易所是在中国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其中做市商有三个,分别是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其中大连商品交易所是做市商制度的一部分,郑州商品交易所是做市商制度的一部分。
期货市场交易制度的形成,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保证金制度,其中做市商保证金比例最高,目前保证金比例为12%,较之前有所提高;另一方面是结算准备金,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根据当日结算价,将昨日结算价全部做完,在下一交易日**前做最后一小时撮合成交。
二、交割机制
1.交易所实物交割制度
实物交割制度是指原油期货合约到期时,买卖双方在规定时间、地点和其他交割地点按照约定的条件通过期货合约对冲的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交易所按照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规则,原油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是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以国内期货市场的规定,交割月份的下一个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具体来说,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交割地点是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
一般而言,期货合约到期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为交割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但是,为了减少投机炒作的风险,合约的投机交易会在交割月的第三个交易日进行,即最后交易日之前的连续五个工作日进行,但是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月前第三个交易日的连续交易日不一样。
2.交割日制度
我国的期货交易是采取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根据交易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每个月的10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是交易所规定的最后交易日,交割地点是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交割仓库实行厂库交割和厂库交割。
3.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指期货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缴纳少量资金作为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10%。
4.交割方式
(1)实物交割制度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处于停板位数的期货合约买进或卖出后所发生的实物交割。
(2)现金交割制度
现金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处于停板位数的期货合约卖进或卖出后所发生的现金差价,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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