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证转银规则期货交易市场规则一:交割日
股指期货交割日:当日结算后,期指交易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交割日:周一至周五:09:00-15:00,周六、周日及香港公众假期休市。法定节假日前第一个工作日(含第一个工作日)未平仓持仓的期货合约持仓客户,可以视作是最后一个交易日,按照前一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收取。
交割日:交易日后第三个工作日(含第三个工作日)未平仓持仓的期货合约持仓,其收取标准为:
1. 若某一交易日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4%(第一个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4%)。
2. 某**货合约的交割日为该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一个交易日。
3. 若某**货合约的交割日为该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一个交易日,则该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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