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指熔断后(恒指熔断机制):
(一)熔断范围
即恒生指数熔断阈值内的其他市场。
(二)熔断期间
在恒生指数熔断期间,股指熔断期间停止交易的具体办法如下:
(1)熔断至15:00收市未恢复交易的,相关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含最后一笔交易);
(2)熔断至15:00收市未恢复交易的,相关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含最后一笔交易);
(3)熔断期间,股指期货跌幅达到跌幅**的,熔断期间不再接受新的交易,熔断期间暂停交易。
对于恒指的熔断机制,该机制的实质是从维护市场的价格稳定角度对恒生指数熔断机制进行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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