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割结算制度(期货交割结算价是怎么算的):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只需要按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当期货合约的价格下跌到期货合约价值的某个价位时,就不再追加保证金。也就是说,当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交易所有权对等,交易所按照一定的比例(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八十)规定,给双方确定合约价值的合约,作为双方履行合约的财力**。
交割结算价(Final Trade Service Agreement,缩写R3)是指某**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买卖双方在合约到期处理时的价格。
标准仓单是指交割仓库标准仓单持有人向交易所提交的标准仓单。标准仓单的持有人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15:00前向交易所提出标准仓单申请。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标准仓单持有人的定义为,根据交易所公布的标准仓单持有人在标准仓单持有人取得标准仓单的行为和到期处理事宜,属于标准仓单持有人可在交易所指定的时间(通常为合约到期月份的15个自然日)上午9:00前向交易所申请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提交后,交易所按照日均持有标准仓单的持有人的申报要求,对标准仓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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