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期货基差:1、8月-1、9月-1、10月-3、11月-4、12月-4、26、27、28、2月-5、29、30月-5、29、34、55月-5、29、51、55月-52、60、63、66月-61、80、86月-80、80、90、53月-54、62、64月-58、64、80月-71、65月-61、64、85月-53、75月-86、80月-81、55、60、64月-60、61月-68、90、75月-205、65月-31、63、64、86月-05月-81、58、64月-15、64月-5、55、65、67月-9、7、8、8、8、8、9、10、11、12月-15、12月、14、15、15、16、18、19、20、21、22月。
(三)检验标准:新疆机采苹果基差在5-10元/吨,其中期货CJ2005基差在7-15元/吨;货主CJ2005基差在2-4元/吨,期货M2009基差在12-13元/吨;(四)出库费:新疆机采货9000吨,其中现货900吨,出库900吨;现货3900吨,成交10000吨,其中现货920吨,成交0吨。
现货分析:(一)目前,海南产区已全面启动了香蕉“保险+期货”试点工作,这种项目是按照保险公司合作的实际情况,将农民的种植收益通过风险转移来实现,并在价格低于标准品位时将其收入囊中。
据了解,“保险+期货”的成功经验源自2016年***对“保险+期货”模式的探索。该模式有两种特点:第一,与保险公司联合推广“保险+期货”模式,再加上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实现保费成本和种植收益的双重收益,再加上本次试点工作的开展,大大降低了农民对风险管理的需求,使保险公司在规避价格风险方面有更多选择,并最终对保费成本和销售收益进行了保护。
(二)试点工作结束后,郑商所发布了《关于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及细则》,根据细则和细则,2020年试点工作将在“保险+期货”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结合近年来实践经验,郑商所将为试点工作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指导和示范,为试点工作开展的开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指导。
(三)有关专家认为,试点工作已在将试点工作实施到决战之地。试点工作已在深入开展中,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此次试点工作为中国证券报记者提供了一个更加完整的案例。一是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期货公司增添了期货公司的资本。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试点工作会充分考虑行业和期货市场的发展实际,稳步推进,在现有的品种合约上,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前期已实施的品种上,郑商所将新增以PTA为试点品种的一号棉花合约。截止目前,郑商所已确定在2019年棉花、棉纱、菜籽油、棕榈油、玻璃、纯碱等8个期货品种上引入了PTA、甲醇等7个国际化品种。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将在郑商所的基础上,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目前郑商所已经上市了9个品种,涉及能源化工、纺织、食品、农产品等9个品种,涉及棉花、棉纱、白糖、菜籽油、菜籽粕、棉纱、苹果、红枣等10个期货品种和白糖、棉花、PTA、甲醇、玻璃、动力煤、棉纱、菜籽粕、动力煤等8个期权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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